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,隨著其重要性日漸突出,也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所重視。很多的企業管理者為了防止商標搶注,一些比較出名的企業為了防止“傍名牌”,會提前注冊一系列相關的商標。這方面很多的知名企業都做得很好,會提前將一系列有關聯的商標注冊了,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。
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沒有注意到另一個保護區的隱患,那就是商標撤三,如果不注意的話,你注冊的商標很有可能會被撤銷的。
首先來說一下商標撤三的定義吧。商標撤三是《商標法》規定的:如果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沒有投入使用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利向商標提交撤銷申請。
最出名的商標撤三的案例應當是屬于“阿里媽媽”的商標被撤銷的案例了。阿里巴巴為了防止商標搶注以及被被人“蹭名牌”,幾乎將所有的阿里巴巴的衍生詞都注冊了,如阿里媽媽,阿里哥哥,阿里妹妹,阿里姑姑等一系列防御性商標。但是“阿里媽媽”這個商標卻被撤銷了。
“阿里媽媽”的商標于2008年申請,2010年的時候,被核準注冊,但是在2015年的時候,“阿里媽媽”的商標被未知名的個人提起了商標撤三的申請。
在商標撤三的申請提出后,商標局會向商標的持有人下發《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通知書》,申請人在接到通知書之后,有兩個月的舉證時間,用來說明自己的商標是有使用的,如果沒有在限期內舉證,商標很有可能會被撤銷。
同樣因為商標撤三而導致商標被撤銷的實例還發生在騰訊,騰訊注冊的企鵝圖案商標,于2002年核準注冊,2010年轉至騰訊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名下。
但是2015年和2016年的時候,上海的一家公司對騰訊的企鵝圖案的商標提出了撤三申請,經過舉證后,商標沒有被撤銷。
但是2017年,該公司又提出了復審,在復審的環節,由于騰訊方沒有能夠提供完整的證據鏈,最后在復審時,企鵝圖案的商標被撤銷了。